无锡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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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2016-03-15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商盛路西、纬二路南、宏力机械有限公司北。

无锡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205MA1MG8FC1C,企业法人吴起,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无锡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汽车充电成套设备、电力设备、电源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及相关软件的生产、研发、技术咨询、技术维护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研发、安装、设计、生产、销售与维护;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运营;提供充电桩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租赁;储能电站、储能技术的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无锡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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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自查报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村镇是指村庄和集镇。第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村镇建设,适用本条例。但国家重点项目和成片开发区建设除外。第四条 村镇建设应当改造和新建相结合,以集镇为重点,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第五条 村镇建设应结合当地特点,提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提高建设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要鼓励科技人员支援村镇建设,并加强村镇建设的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第六条 全省村镇的规划和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省建设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主管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省村镇建设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建设的统一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本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七条 各级村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档案制度。村镇建设规划以及设计、施工图表和其他基础资料等,要及时清理归档。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第八条 村庄和集镇必须编制规划(以下简称村镇规划),村镇规划包括乡(镇)域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第九条 村镇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第十条 编制乡(镇)域总体规划以县(市)域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为依据,内容应当包括乡(镇)域内村庄和集镇的布局、性质、规模、发展方向;村镇之间道路交通系统、供电、给排水、邮电通讯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主要生产项目的安排、文教卫生、绿化和环境保护等。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应以乡(镇)域总体规划为依据,对村庄和集镇的建设项目作出具体安排。

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包括: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道路交通、绿化和其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的布局,人口及用地规模,发展方向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计划以及重点地段建设项目的布置等。地处洪涝、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和集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编制防灾规划。第十二条 乡(镇)域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编制。第十三条 乡(镇)域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讨论通过,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村镇规划经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核准。第三章 村镇建设管理第十五条 村镇的各项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村镇的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镇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在村镇进行建设,以及个人在村镇兴建生产建筑,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站提出选址定点申请。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站按照村镇规划要求,确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范围并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划定规划红线图后,发给选址意见书。

(二)持规划红线图和选址意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三)持用地审批文件和建筑设计图纸等,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许可证。

(四)经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站放样、验线后,方可开工。第十七条 个人建住宅及其附属物的,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站按照村镇规划进行审查,划定规划红线图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建设许可证。经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站进行放样、验线,即可开工。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取得建设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建设许可证自行失效。

建设局有哪些下属单位?

#报告# 导语生态农业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高效农业。以下是 整理的生态农业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生态农业自查报告

一、高度重视防止耕地撂荒工作

 1、针对我县耕地撂荒情况,及时安排部署防止耕地撂荒和抗旱保春耕工作。由于我县当前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近两年旱情严重,种植业生产效益低下,加上外出打工潮的影响,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影响了我县粮食生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增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与相关涉农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有关会议上重申《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通知》(办发51号)精神,要求各乡镇做好防止耕地撂荒工作,制定撂荒地复耕相关工作措施。今年3月,在收到市府办关于切实做好防止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后,县府办立即转发了文件通知,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要求由农业局牵头指导乡镇做好此项作。农业局随即召集局内有关站股深入全县各乡镇指导抗旱保春耕,防止耕地撂荒工作。

 2、开展督促检查,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抗旱保春耕防止耕地撂荒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农发〔XX〕141号文件精神,县上从农业局、监察局、目标办分别抽调人员,组成了三个抗旱保春耕防止耕地撂荒工作督查工作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一旦发现因工作不力,造成成片常年撂荒耕地的,要追究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二、全县撂荒地情况

 根据各乡镇清理统计上报,全县季节性零星撂荒地共250.4亩,占全县耕地的0.068%。其中田撂荒180.5亩,土撂荒69.9亩。其中高傍望天,无水源保障撂荒190.9亩;因土地瘠薄,阴山,种植效益低下,以及外出务工缺少劳动力等原因撂荒59.5亩。其中撂荒原因有交叉,有的撂荒地既无水源,又阴山,又偏远,土地瘠薄。经过县乡近两个月的扎实工作,目前除少数地理位置较远,又确实无水源,阴山或地力瘠薄的零星撂荒地外,已基本全部复耕。

 三、因地制,采取各项措施防止耕地撂荒

 1.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近年,我县充分整合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村公益设施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等,同时建立“建、管、养”等项目维护制度,建立起国家投入调动农民自身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不断改善农村道路、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防止耕地撂荒、增加有效播种面积奠定扎实的基础。

 2.进一步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和科技推广力度。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高土地种植效益,减少撂荒地关键靠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我县在推广农业科技减少撂荒地方面,一是大力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二是大力实施“名优工程”,广泛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三是改革耕作制度,改进耕作方式,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四是推行标准化、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实用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通过加强科技推广运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广种薄收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

 3.严格支农惠农政策,激励种植,遏制撂荒。

 根据中央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严格落实“有种有补,无种不补”原则,对承包地既不流转又不种植的,不予补贴,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耕地撂荒行为。

 4.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我县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进行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采取互换等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目前我县正研究制定土地规模流转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业主进行财政补贴,鼓励承包地向种田能手、家庭农场或有经营能力的专合社、龙头企业等集中,实现规模经营。要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养殖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允许通过村与村互帮对接的方式,跨区域承租土地。鼓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受托管理农户无力耕种或不愿耕种的承包地,集中经营或统一流转。

 我县正拟发的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实施意见中,对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作了相关要求。拟在县和乡(镇)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指导站。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指导和服务。

 四、建立撂荒耕地复耕的有效机制

 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在努力防止出现撂荒地的同时,对已经撂荒的土地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复耕工作。

 1.政策引导,自主复耕。主要是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政策法规,动员在家或就近务工经商的农户主动复耕其已撂荒的耕地,对实在没能力耕种或不愿意自己耕种的,就劝其流转。

 2.责任到人,统筹复耕。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的撂荒耕地复耕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和干部包村、包社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制度,层层落实撂荒耕地复耕任务。责任到人后,根据各地撂荒的具体原因,采取不同办法进行复耕,如确属水源枯竭的,就改种一些耐干旱作物,对经济条件差,无力落实灌溉水的,有的由政府补贴灌溉资金,有的由政府帮助协调项目实施解决。如迎安镇自去年以来就实行了撂荒地复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个别村社进行了灌溉补贴;铁清镇也在抗旱复耕的过程中,由乡镇财政投入10多万元,整治山坪塘45口,新建蓄水池42口,新建提灌站3个,新建渠系8000余米。

 3.依法组织代耕。若承包方将承包耕地弃耕抛荒,经劝解既不流转又不委托他人代耕的,由村社干部组织代耕或协商指定代耕者,并规定代耕期间,土地经营收益归代耕者所有。

 4.济贫解困,帮助复耕。部分村社在主要农时农忙季节组织农技服务队、义务助耕队、换工互助队、农机专业队等到村入户帮耕助耕,帮助劳弱户、贫困户解决耕种方面的难题,防止耕地撂荒。如怡乐镇公平村农村专合社、四面山先华农机专合社、底蓬镇惠民农机专合社等都在抗旱保春耕防止耕地撂荒中帮助农户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有的是对特别困难户免收耕作费,有的少收或只收取生产成本费等。

 五、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检查机制和撂荒地复耕长效机制

 由于近两年农业生产条件恶劣,我县农业部门及各乡镇已把防止耕地撂荒作为常态化工作,将防止耕地撂荒工作贯穿于各项农业推广工作之中,如农机推广致力于加大机电提灌站建设力度和抽水机具推广普及力度,农技推广致力于调整作物结构,适应地力生产条件,农经管理致力于政策法规落实,激励种植,遏制撂荒。各乡镇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交帐”的办法遏制撂荒。县级检查、督查工作组将采取不定期的检查、督查方式和明查暗访方式,经常性地开展工作。一旦发现因工作不力,造成成片常年撂荒耕地面积20亩以上的,或当年撂荒耕地面积超过辖区耕地面积2%的,要追究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篇二生态农业自查报告

为做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河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抽调专人组成自查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的总体要求、评估原则、评估内容和方法步骤,通过深入调研、调阅资料、现场考察核实等形式,组织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自国家《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批复以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口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坚持用世界的眼光、超前的思维、科学的理念对接黄蓝经济区开发建设,努力在全局发展中找准定位,科学谋划,不断完善发展思路。适应黄蓝经济区建设要求和港区城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研究确定了“发挥港口优势,科学规划‘一港三区一带三线一城’经济发展新格局,全力打造五大基地,努力实现在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中高点定位、率先崛起”的区域总体发展思路,牢牢把握“港区联动、工业优先、富民强区”的工作基调,深入实施重大项目攻坚、和谐城乡建设、机关效能提升“三大行动”,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成效显著。20xx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5.89亿元,人均149724元,比20xx年分别增长62.4%、80.4%,经济总量快速提升;核心保护区面积达到152万亩,生态系统结构不断优化;单位gdp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100%,提前3年超额完成《规划》XX年预期目标;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8%,比20xx年增长2个百分点;总供水能力达到1.5亿立方米,比20xx年高出6300万亿立方米,用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5,比20xx年提高0.0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5830元、9787元,比20xx年分别增长42.5%、50.8%,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今年上半年,全区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02.77亿元,同比增长17.9%;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0.63亿元,增长1518/26.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9.3%;实现一般预算财政收入6.96亿元,增长32%,;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达到172.5亿元和79.9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9.8%和13.1%。

 二、重大事项推进情况

 (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始终坚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不断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稳步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划定152万亩的核心保护区,对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孤河水库库区及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实施湿地修复工程,连续三年对黄河刁口流路进行生态补水,累计修复湿地20余万亩;实施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了50万亩的东营河口浅海贝类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持续良性发展。二是强化生态建设。率先启动实施了以“路域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为主的“三网”绿化工程,累计投资2.56亿元,动用土石方3284万方,植树773万株,新增绿化面积5.6万亩,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加快实施15万亩刺槐林恢复工程,目前,完成造林面积2.4万亩、台田0.2万亩,共栽植苗木158.4万株。规划建设了神仙沟、草桥沟两处人工湿地项目,不断改善入海河流水质,消减入海污染负荷。三是强化环境保护。提高生态门槛,明确园区入园企业生态标准,严控污染项目引进和“两高一低”行业扩张。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创建活动,仙河镇、孤岛镇、义和镇、六合街道办事处荣获“生态乡镇”称号。深入开展全面治理水气污染全民环保行动,对重要河流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整治,扎实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城区大气环境优良率89.2%,公众环境满意率始终保持93%以上。加大环保投入,实施了城区排污设施改造和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仙河孤岛、河口经济开发区两个新增污水处理厂先后竣工,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展迅速,全区治污设施日益完善。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抓好海水综合利用、油盐化工一体化等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河口经济开发区、河口蓝色经济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目前,海水—养殖—卤水—溴素—原盐循环产业链已经相对完善,海水梯级利用初具规模,鑫大地海水综合利用项目被列入全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

 (二)高效生态产业不断优化。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以总量膨胀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高效生态农业为基础、环境友好型工业为重点、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高效生态产业体系。三次产业比例由20xx年的8.6:60.6:30.8调整为6.18:55.55:38.27,产业结构日趋优化。一是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按照“园区化、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的要求,突出发展高端、特色、绿色农业。冬枣、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建成海参养殖池8.5万亩、海参育苗水体达到10万立方米、冬枣标准化基地2万亩,精品冬枣园6000亩、大闸蟹养殖池3万亩,奶牛、生猪存栏分别达到7324头、182580头,黄河口冬枣、海参、大闸蟹和现代畜牧“四大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新户镇天河湾生态旅游园区、“百枣园”采摘观光基地和义和镇优质苹果、设施果蔬采摘基地等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迅猛,黄河故道高效生态农业观光带已具雏形。澳亚万头奶牛牧场、晨阳菌业5万吨工厂化食用菌等一批大项目的相继建成投产,全区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78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35家,“一村一品”专业村达到69个,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农作物及畜禽、水产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创建,目前全区共获得省商标认证5个、省产品认证3个、“三品”认证60个,黄河口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二是环境友好型工业加速膨胀。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石化、盐化等传统产业,推动油盐一体化发展,全区原油综合加工能力达到750万吨,原盐产能达到200万吨;大力发展以石油装备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黄河口石油装备制造园已落户石油装备企业13家,实现利税1.22亿元;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信息、新材料、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格瑞特光伏电池片等一批高端项目相继落户,华锐风电3兆瓦机组成功下线,全区风电装机总容量达到35万千瓦,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深入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06家,20xx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6.61亿元,相比20xx年,增长110.4%。三是现代服务业实现新突破。加快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规模不断膨胀,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7亿元,相比20xx年,增长30.2%。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研发服务、融资担保、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引进发展了富海冷链物流、中海利兴物流等现代物流项目,全区物流运输企业发展到42家,综合性物流配送体系正在加快形成。重点突破生态旅游业,围绕黄河故道、神仙沟、滨海长廊三条精品旅游线路,精心打造黄河口旅游品牌,万亩槐林、军马场农博园、新户冬枣观光园、仙河蓬莱公园等景点建设提档升级,成功举办黄河三角洲湿地槐花节、黄河口槐花笔会、枣乡风新户行和“山东河口·湿地风情”全国摄影大展等活动,累计接待游客10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产业新突破。

 (三)基础支撑能力日益增强。一是强化园区建设。把园区建设作为黄蓝经济区建设的集中突破区和先行区,全力抓配套、上项目、求突破。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进一步修订园区总体规划,完善基础配套,实施化工企业外迁,加快改造提升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科技研发、商贸物流、高端制造、食品加工等现代产业。目前,园内入驻企业达到89家,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6亿元,成为带动河口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充分发挥土地成方连片、便于项目和产业集中布局的优势,重点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海洋化工、高端橡塑加工等六大主导产业。目前,海防路、滨园路、明园路、兴园路“两纵两横”四条框架道路全线竣工,110千伏变电站、雨污排、明渠、项目区填土、污水处理厂、热电联产、供水管网和通信网络等八大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加快推进,招引落户过亿元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14.261亿元,高效生态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园区基本成型。二是深化“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坚持把“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的总抓手和着力点,以城带乡,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施了总投资40.17亿元的71项和谐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南融、北控、东改、西扩”步伐。重点规划建设了15.6平方公里的湖滨新区,新建黄河路西延等道路5条,塑造健康养生岛等人工岛屿5座,鸣翠湖景观土方工程全部完成,水上主题音乐喷泉安装完毕,近期将形成景观向市民开放,拉开了开发框架,形成了景观雏形,已经成为生态景观的新亮点、城市发展的新引擎。黄河口文体艺术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等一批便民工程竣工投用,河安小区、河阳新区等住宅小区建成入住,中心城区面积扩大到21.6平方公里。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改造中低产田4.2万亩,治理骨干河道39.55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273.35公里,北外环、河仙路、中心渔港等一批重大工程竣工投用,疏港公路、沿海防潮堤、环渤海高等级公路等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内接外链的现代交通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四)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一是加大民生投入。三年累计投资24.42亿元,实施便民实事144项,就医、入学、养老等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先后3次上调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范围扩大到70周岁以上,各项保障标准均居全市,走在了全省前列。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资2.5亿元实施校舍安全改造、教学仪器更新、河安小学建设等工程9项,创建为山东省教育示范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建改造农村卫生室50处、镇街卫生院4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2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连续3年保持在99%以上,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194套,发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货币化补贴205余万元。研究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油田新建职工住房5570套。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1.9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以内。二是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新建文化大院55处、农家书屋145个,成功举办油地军港运动会、全市9运会等活动,荣获“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区”等称号。三是开展平安河口建设。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更加完善,生产安全、校园安全、油区安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先后获得“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适应实施国家战略需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落实《规划》涉及的重大政策,为高效生态经济提供强大动力和保障。

 (一)努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撤销新户乡、太平乡、六合乡建制,成立新户镇、六合街道办事处,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一体两翼”城镇发展格局更加清晰。创新政务环境,出台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等办法,政府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成投用,300余项审批事项实现集中入驻,行政管理方式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先后荣获“全国依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新港区城一体化管理新体制,建立实施了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联席会议制度,对事关区、港发展大局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等重大事项,共同研究确定,联手组织实施,确保实现科学高效运转。目前已成功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对区港重大事项督查落实办法、区域招商引资政策、区港公路共建项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共同研究,开创了港区城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

 (二)努力加快金融创新。发展壮大银行业规模,东营市商业银行河口支行更名为东营银行河口支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改革为山东河口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成都农商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区设立村镇银行的申报材料已上报银监会待批。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先后成立了和润、永大、融坤三家小额贷款公司。创建了中小企业信用互助会,发展到15个分会,会员企业143家,促成会员企业间达成互保合作协议60笔,先后帮助60家会员企业实现授信及融资20亿余元,搭建了大中小企业合作交流的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安诺其、汇海医药实现与母公司捆 绑上市。积极开展林权、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试点,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5笔,2750万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30笔、XX0万元。

 (三)积极开展土地管理试点。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积极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先后实施城乡用地挂钩项目3个。六合乡东坝村和太平乡新兴村2个挂钩项目已完成,挂钩范围内居民点用地面积292.35亩,村周围荒碱地119.7亩;新户南六合增减挂钩项目,目前,已拆除面积9656.5平方米,拆迁居民89户,拆旧完成77.5%;已建住宅111户,安置人口330人。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今先后组织实施市级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6个,项目总规模42905亩,新增耕地6072.15亩,实现了耕地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双丰收。率先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项目,去年10月,全省未利用地开工仪式在我区新户镇召开,新户片一期、二期和北李片三个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相继开工,3个项目建设规模10.29万亩,预计新增耕地3.88万亩。其中新户片一期和北李片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已完工,与山东正邦集团、河南天瑞生态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进行规模化饲草种植、畜牧养殖、加工等项目建设,为整个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未利用地开发趟出了路子,提供了经验。

 (四)不断强化科技创新。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先后组建成立了汇海医药院士工作站、金岛实业院士工作站、戴瑞克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东营研究院,旭业化工氯化聚乙烯橡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省级认定,全省一家石油助剂及轻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投用。围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依托黄河口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鼓励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实施产业共性技术攻关,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五)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规划建设了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与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整合资源、错位发展,共同创建经济开发区,提升对外开放平台。深入实施“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瞄准国内外重点地区集中开展招商活动。《规划》实施以来,组织国内外大型招商活动51次,其中,境外招商7次,成功引进全球的塑钢型材制造商——海螺集团、全球第二大风电科技企业——华锐集团、国际知名现代牧场企业——澳亚集团等国内外行业巨头,河口已成为整个黄河三角洲地区潜力、优势、最为活跃的经济板块之一,荣获“20xx年山东投资城市”称号。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区在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综合实力较弱,缺乏龙头企业和大项目带动;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战略性新兴产业刚刚起步,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还比较繁重;城市功能尚不完备,城乡发展不够协调,农民持续增收的渠道相对单一;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加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国家战略,开创陆海统筹发展新局面;二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筑现代产业新高地;三是深度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建设秀美宜居新河口;四是更加关注民计民生,努力建设和谐幸福新家园。

 五、几点建议

 一是调整土地权属。辖区内部分土地属油田、军队所有,加之外县飞地众多,权属较为复杂,不利总体规划,科学开发利用,已成为河口黄蓝两区建设的重大瓶颈。希望上级政府给予协调整合。

 二是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低,区级财政有限,加之国家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影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希望上级政府在安排黄蓝两区建设专项资金时重点向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沿海防潮体系和环渤海高等级公路建设,为沿海区域构建基础设施支撑。

 三是配套完善试点政策。黄蓝两部规划给予两区内多项试点工作支持政策,但是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较少,具体工作中存在政策瓶颈。希望各级政府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尽快完善配套细则。

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工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等

建设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过于建设事业(包括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对全县建设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国家统一定额和建设行业的标准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三)指导全县建筑业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制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服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和小区规划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道路、园林绿化、城市监察工作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和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培养发展房地产业市场,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开发业开发经营、房屋房地产化工作,加快城镇住宅建设步伐,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七)负责并指导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八)研究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公关和科技成果的合作与交流,指导技术创新与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筑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及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的规划测绘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城建监察工作职责

(一)城市规划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城市公用事业监察:依据《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城市园林绿化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城市绿化、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环卫处工作职责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垃圾清运费收缴。

城市园林工作职责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

(二)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登记和营业范围。

(三)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建筑构件厂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四)检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

(五)参与优质工程的核验、推荐工作。

(六)参与本地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七)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及主管部门报告。

(八)完成上级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房产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全县范围内从事房产开发、房产交易和实施房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管理工作。

(六)负责登记管理房地产开发计划和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房屋、危房鉴定管理工作。

(八)严格执行《房地产管理法》,学习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严格执行房地产管理的法规、条例。

(十)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规划科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城市规划及编制、实施的具体工作,以及城市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

(三)参与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四)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使用进行监督,核定其用地位置和使用地界限,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工程建设实施规划监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管科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负责对建筑活动的市场准入,工程承发包、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等缓解进行规范管理。

(三)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从业资格,办法施工许可证。

(四)负责组织管理工程招投标活动,规范承发包行为。

(五)监督、查处违反建筑市场管理的行为。

市政办工作职责

负责额敏县城区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管网的控制和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的管理,城市道路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修,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修,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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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3条)

  • liuzea的头像
    liuzea 2025年07月28日

    我是六泽号的签约作者“liuzea”

  • liuzea
    liuzea 2025年07月28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无锡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无锡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

  • liuzea
    用户072807 2025年07月28日

    文章不错《无锡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内容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