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合肥失业证如何办理”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合肥失业证如何办理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问题一:合肥市失业证哪办理 咨询劳动局,劳动保障:12333,或者打电话114,12580问
问题二:在合肥市,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在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问题三:合肥包河区社保局办理失业证参加培训时间 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领取《失业证》。
各类人员还须出具以下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以及本人档案; 跨地区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凭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介绍函、本人档案及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指申领牌照时,《失业证》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五、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六、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
七、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凭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失业登记审批表及其档案。
八、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找zhichengzheng
问题四:合肥的新公司去劳动保障局备案,员工必须要有就业失业证吗? 只有在合肥就业过、且缴纳过社保的员工才必须要带上他们的就业失业证去劳动局办理录用备案的,其他人员(如在合肥初次就业或就业过但从未缴纳社保的)本来就没有就业失业证,所以你公司录用后就能给他们办理就业失业证了。
问题五:失业证怎么办理,我现在在合肥市刚刚失业,身上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以 50分 可能地区不同,我的理解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是失业证
问题六:失业证怎么办理,需要培训吗? 失业证有两种:职工失业证和失业人员证,区别是职工失业证必须是参加失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可以办理,失业人员证凡是未就业人员都可以办理!职工失业证若是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免费培训,有的地方要求的是强制培训!失业人员证培训一般称为再就业培训,有的地方要求也是强制培训!如果你当地的就业局要求强制培训,那么你们就必须要培训了,反正不收钱,学点知识也不错!HOHO
问题七:失业证的办理程序,和需要的手续,请专业人士解答~ 中国的“限摩、禁摩”历程是北京从1985年开始的,后来者接踵而至,目前已经有148个城市加盟,禁限封杀没商量,使整个行业胆战心惊,岌岌可危。在文明、民主、有序的名义下,禁摩限摩何时休?引起了民众的质疑和关注。
“禁摩”与国法民权
作为与“禁摩令”关系密切的普通公民,自己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到底违反了哪条法律?令人困惑;而“禁摩令”又是根据哪条法律?有无合法依据?令人费解。
一、按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车管部门如果不给摩托车发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为,是胡乱作为,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果处罚上路的摩托车,那是滥用权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如果把一个本来违法的决定,再送入听证程序,更是错上加错。但是,听证程序,可能把决定的“违法性”给洗掉,仿佛一下子就名正言顺了,好像经过听证的事应该没有问题。执行者执行决定的时候更会理直气壮地以经过听证为由压倒一切疑问。听证就像一块遮羞布,成了一种伪程序。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还没有出台《行政程序法》。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实现的保障,只有具体的规定,但没有完善的程序,具体规定实行起来难免会大打折扣,甚至落空。尤其当听证发展成一种运动的时候,各种听证会鱼龙混杂,挂羊头卖狗肉的事自然会有的。
二、从我国颁布的所有政策法规看,也从未有禁、限摩的任何规定。城市禁摩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重侵害了中国摩托车产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行政许可法》给 *** 提出的最严峻挑战,就是它必须彻底放弃一禁了之的做法。
禁摩仅仅是《行政许可法》给地方 *** 带来的无数麻烦的冰山一角。目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验收程序,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去分配城市资源,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国家法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间。
三、我国《宪法》要增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内容,而禁摩这样的做法,似有变相剥夺公民私有财产的嫌疑。文明理性有它固有的精神品质。行政行为应该如何管理,应该如何受到法律监督?假如每一个人都失去了个体的尊严和选择,那么任何一种制度都可能成为群体性暴虐的借口。然而,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尽管正当性遭遇质疑,禁摩还远远没有成为过去式。
四、 *** 应该出台相关交通法规管理协调引导,而不是限制交通工具。摩托车的行驶安全问题,并不是摩托车本身造成的,而是驾驶人员、路况等多种因素造成的,难道我们能因为刀能伤人就限制或禁止生产刀具吗?这种禁摩行为无疑是因噎废食。
五、“禁摩令”专门针对着特定的公民使用群体,是具有对公民划分等级之实质的差别性行政法规,从根本上违背了普遍性、公平性、公正性这一基本法治精神。用圣奥古斯丁的话来说,“就等于无法无天。”按官场的潜规则而不是有关法规行事,其力量是巨大的,远远重于法律,没有想到广大民众利益,以及他们应享有的“知情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忽视人们的客观需求,不能仅仅靠行政权威,用强制命令来规定人们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时刻提醒公仆们:在制度设计时,应体恤人性,顾虑现实,恪守客观。
六、现代社会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利益要调节,符合法治精神的行政意志不能是由什么部门“批发”给社会的,它们的产生应是一个复杂的复合过程,其间,......>>
问题八:在合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
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另外交200元的个体工商协会会费,这是必须的。还有50元的字号查询费用。(两项加起来一共250)
填写好表格后,工作人员会把你的资料输入电脑存档,然后你再拿着有关的表格到管辖你的区域的负责人那里去,他会告诉你有关的政策和管理费收取标准。一般家庭为单位的工商管理费用是每月100元左右,(根据行业、地域不同,费用也不同)。这些费用特困户和事业人员可以依照政策减免。交费可以按月交,也可以交1年甚至更多。
交过管理费,再拿这些表格去分管所长那里签字。 签字后你再到营业大厅,去领取执照。需要85块的工本费。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开业事项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制印章;
2、法人代码登记;
3、开立银行帐户;
4、申请纳税登记;
5、到工商所办理手续;
6、领取购买发票。
问题九:合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需要哪些流程 一、《再就业优惠证》有何作用?
《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的凭证。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可以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免费就业服务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一)关闭破产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中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且未再就业的人员;
(二)城镇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三)协保人员;
(四)一户两代双失业人员;
(五)夫妻双失业人员;
(六)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七)上述失业、协保人员于2002年9月30日后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已被收回《失业证》的人员。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按青政发[1999]31号和青政办发[2000]45号文件办理退养安置人员,以及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中发[2002]12号文件下发前(2002年9月30日)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三、如何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按照人员类别,《再就业优惠证》可由个人或单位申领。其中,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协保”人员、一户两代双失业人员、夫妻双失业人员、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由个人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五市三区到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破产企业职工和2002年9月30日后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符合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为其申领 。
四、个人申领《再就业优惠证》需带哪些资料?
未实现就业的失业、协保人员需持本人《失业证》、《协保证》,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户两代、夫妻双失业、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家家庭失业人员还需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2002年9月30日以后,已办理了自谋职业就业手续并已收回《失业证》的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再就业优惠证》有何管理规定?
(一)《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优惠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享受优惠政策期间,《再就业优惠证》由用人单位保管。
(二)《再就业优惠证》实行年检制度。下岗失业人员应按照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告知的时间参加年检。
(三)为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等行为,对下岗失业人员转让、租借、涂改《再就业优惠证》的,要没收或注销其《再就业优惠证》。对用人单位伪造、租借《再就业优惠证》骗取国家政策扶持和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发证机构违反有关规定变卖或滥发《再就业优惠证》的,要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2333合肥市劳动局电话。 劳动者维权须知 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 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4.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7.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8.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9.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10.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11.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 12.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13.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1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5.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6.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7.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益 18.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的,应承担用人主体责任? 19.劳动者有权参加工伤保险 20.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21.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22.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3.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25.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 26.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 2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9.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30.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31.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32.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3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劳动者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35.劳动者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6.劳动者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7. 劳动者有权参加失业保险 38.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生育保险 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 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 三、履行您的义务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 2.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 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 四、给您提个醒 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 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7.非法用工主体招用的职工也享有劳动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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